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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第12點規定公開於資訊網路之事項及時間為何?

  • 日期:102-08-12
  • 資料來源:資訊室
答覆

按本要點第12點規定:「各機關應按季將請託關說事件登錄之統計類型、數量及違反本作業要點受懲戒確定之人員姓名、事由公開於資訊網路。」應公開之事項及時間如下:
(一)公開請託關說事件之統計類型及數量,內容包括:
1. 數量:各機關每季登錄之總件數。
2. 統計類型:依請託關說事件分類為人事、都市計畫、金融、監理、稅務、關務、警政、司法、法務、建管、地政、環保、醫療、教育、消防、殯葬、河川及砂石管理、補助款及其他等19項;至「採購」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排除適用。
(二)受懲戒確定之人員姓名、事由。
(三)公開於資訊網路之時間:每季公開於資訊網路之時間為該季結束後之次月15日。例如:第1季(1月至3月)之公開時間為4月15日 ,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