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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情期間網路購買食品要注意,請民眾理性判斷、謹慎選購。

  • 日期:111-09-05
  • 資料來源:政風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表示,消費者網購食品除應瞭解網站或網頁有無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標示食品的品名、製造廠商、內容物、淨重、添加物及有效日期等資訊外,也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收貨後立即檢查有無瑕疵

消費者收到網購的食品時,應立即檢視食品是否有瑕疵或過期,如有問題應即時錄影或拍照存證,並保留食品網頁的廣告資料,發生爭議時才有利舉證。

二、注意保存方式避免食品腐敗

疫情期間出貨量大增,容易造成物流塞車,購買冷藏(凍)食品應特別留意,如發現冷凍食品有脫水狀態,或冷藏食品送達時溫度不足,因而造成毀損情形,均可向業者要求退貨、退款或重寄商品。

三、 注意生鮮食品沒有7日無條件退貨的權益

通訊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的權利,但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的生鮮食品,屬於合理例外情事,如經業者於網站告知,則排除猶豫期的適用,無法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的權利。

四、 慎選賣家保障權益

透過網路訂購食品時,建議消費者應慎選安全有信譽的賣家與平台,避免買到過期、斤兩不足、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商品,如發生消費糾紛,也不致於求償無門。